关于参加青海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新冠疫情防控需要的通告

点击数:719 | 发布时间:2025-04-11 | 来源:www.hnnbg.com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安排,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将于8月1日(原4月11日考试课程)、8月2日(原4月12日考试课程)举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与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职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需要通告如下:

    1、考试前筹备

    1.所有考生7月18日起,天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并通过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进行健康打卡,并在考试前防止有违健康、防疫的所有活动。

    “信康码”可在微信APP上自行如实填报申领,有效期为一天,到期后需要重新申领。具体申领办法如下:

    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按需要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加考试前一天截图、打印、签字。

    2.考生应在7月18近日到达青海内,如考试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37.3℃)、有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或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状况的,须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同意隔离察看、健康管理或核酸测试。

    3.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参加考试时,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核酸测试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测试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尽快预约测试,务必于参加考试前拿到核酸测试报告。

    4.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时,须如实填写过去14天内省外、境外旅居状况及健康情况等内容,并打印《青海2020年上半年自考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于7月31日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参加考试时交监考职员存档备查。

    我办将会同公安部门、疾控部门筛查考生省外、境外旅居状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防止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或国(境)外旅游、居住;防止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职员接触;防止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合聚集。

    6.考生赴考试知识点出行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筹备好口罩(一次性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距离较近的,宜步行前往考试知识点。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应注意与别人维持合理间距,途中尽可能防止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全程佩带口罩,并做好手卫生。

    2、进入考试知识点、考场

    1.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考场时,须遵守考区考试知识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员工进行防疫测试、询问、排查等工作,同意体温测量和消毒。

    2.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公告单》;

    (2)在有效期内且显示“绿色码:请通行”字样的“信康码”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3)《青海2020年上半年自考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4)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核酸测试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测试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5)其他须进行核酸测试的考生的新冠核酸测试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试知识点、考场。

    3.体温异常(≥37.3℃)的考生,需现场同意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疾控机构员工评估,综合研判拥有参加考试报名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

    1.考生须自觉遵守《青海高等教育自考考生需知》,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员工安排。

    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试知识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带口罩。核验身份时主动摘口罩,配合监考职员核查。

    3.在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监考职员,经现场疾控机构员工评估,按规定妥善处置。

    4、考试结束

    1.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能拥挤,维持职员间距。

    2.隔离考场的考生考后由疾控、医疗机构按规定妥善处置。

    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熟知疫情防控需要,诚信参加考试。

    附件:

    1.青海新冠核酸测试单位及联系电话

    2.青海高等教育自考考生需知 青海高等教育自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附件1:青海新冠核酸测试单位及联系电话附件2:青海高等教育自考考生需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员工管理,不能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员工履行职责,不能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址的秩序。

    2、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公告单》、信康码打印件(考试前14天内从境外、省外返青考生新冠核酸测试阴性报告)、《青海2020年上半年自考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

    3、考生严禁携带除2B铅笔、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须具备考试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各种发射、接收功能设施(移动电话、耳机等)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施等考试违禁物品的,考场内自行传递物品的,一律按违纪或作弊处置。

    考试违禁物品主要包含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施、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与手机、手表、电子手环、具备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

    4、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公告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及省自学考试办规定的其他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卷卡和试题后,应在指定地方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了解地填涂名字、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考试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考试试题内容的疑问,不能向监考员询问。

    5、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卷。

    6、开考15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登场时间不能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登场后不能再进场续考,也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应在答卷卡规定的地方答卷。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卷,不准在答卷卡上做任何标记。答卷过程中需用同一种类和颜色的笔。

    考生作答时,涂点部分需要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书写部分需要用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作答。要严格根据答卷需要,在答卷卡指定的答卷地区内答卷,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一律无效。不要将答卷卡折叠,污损,严禁在答卷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

    8、在考场内须维持安静,不准抽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卷卡,不准将试题、答卷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依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0、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员工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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